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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声书拿到画本怎么录音?音频属于录音制品吗?
baojie2022-07-31 23:27:58
简介有声书拿到画本怎么录音?音频属于录音制品吗?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平台开始向碎片化方向发展。网民需要零碎的时间来浏览内容,这也催生了喜马拉雅等音频网站的发展FM
有声书拿到画本怎么录音?音频属于录音制品吗?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平台开始向碎片化方向发展。网民需要零碎的时间来浏览内容,这也催生了喜马拉雅等音频网站的发展FM,蜻蜓FM等待。以文字作品为主要内容的原创有声读物,由于商业模式的变化,现在增加了影视剧等影视作品的原声录音。
然而,音频网站中有声读物的作权保护一直存在争议,其权利特征和作权保护现已成为业界的热点问题。
那么什么是有声读物呢?如何保护有声读物的权利?本文希望通过阐述,明确相关问题,为权利人维权提供法律分析依据,进一步规范市场环境。
有声读物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有声读物的分类:有声读物是指利用现代数字技术将表演者的声音固定并存储在数字文档中,利用网络平台向公众传播的录音产品。有声读物APP凭借其资源丰富、形式新颖的优势,逐渐成为提供互联网内容的优势平台。例如,电视剧《以人民的名义》在电视台很受欢迎,一些音频网站也推出了这部小说的音频频道,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由于商业模式的不断发展和创新,许多音频网站开辟了电影和电视剧的原始频道,以及著名的电影。电视剧分别设置原始录音频道,供用户选择收听,大大增加了客户的选择空间,突破了以文本作品为内容的原始发展模式。
在这种环境下,笔者根据有声读物声读物来源,将有声读物分为文字读物和影视读物。
有声读物可以根据独创性来区分
有声读物的法律属性应根据其独创性进行分析。一是原作的机械音频复制。各种小说的机械音频复制是指各种小说的使用TTS(TexttoSpeech,文本到语音阅读软件)软件(例如Balabolka,Smartread等),将文本作品直接转换为音频传输。对于这种有声读物,它只使用技术手段复制原始作品,而生成的有声读物只是一个没有创造性的副本。复制行为没有对原作品做出实质性的改变,仍然根据原作品的相关权利予以保护。
另一种是原作的人工阅读和复制。这些有声读物是由读者对某一作品的阅读录制而成的。这种形式的有声读物包括读者的个人劳动(阅读、录音等),并将作品人工转化为具有独特音质和音质的音频,因此具有一定的创造性。然而,由于它毕竟是一个简单的文本阅读,没有添加,原创性水平不足以形成独立的作品。因此,应给予其音频和视频创作者的邻居权利保护,使其享有音频和视频创作者的权利。
此外,还有对原作的解释。这种形式的有声读物是对原作品的再创造。在制作过程中,增加了演绎者对作品的独特见解,促进了原作的新表现形式。这是一部原创的演绎作品。对于一些专门聘请主持人进行表演阅读,并及时添加音乐、声音和精心安排的录音产品,应确定为演绎作品。然后,演绎作品的录制构成了演绎作品的录音录像产品。
无论是权利人对有声读物享有的专有权,无论是复制原作品、录音制品还是演绎作品,都应当受到《作权法》的保护。
从复制权的角度来看,中国的作权法》规定,复制权是通过印刷、复印、印刷、录音、录像、复制、复制等方式制作一部或多部作品的权利。复制原作品并不能产生新的作品。有声读物以声音的形式复制文本作品,应当经原文本作品作者许可。未经许可复制将损害文本作品作者的复制权。
目前,信息网络发展迅速,不仅扩大了有声读物的传播模式,而且带来了侵权问题。破坏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信息网络的传播权。例如,小说《香》的作者蜓FM诉诸法院,声称其损害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法院首先确定,所涉及的小说的音频版本属于录音产品,录音和录像创作者也有权受到录音产品本身的法律保护,其次,表明录音产品许可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产品,也应获得权利人同意并支付报酬,因此侵犯了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
从改编权的角度来看,有声读物服务提供商在一定程度上对文本作品进行了改编,使其内容和吸引力更加丰富,可以为用户提供更加精彩的听觉体验。然而,这种改编必须得到所有者的同意。未经授权的改编是对原作品所有者改编权的损害。
此外,在邻里权方面,有声读物的表演者通过声音重塑作品,赋予作品新鲜的生命力,保护表演者的权利,即保护表演者的创造性劳动收入。我们应该注意表演权和表演者权之间的区别。表演权是表演者对自己作品的权利,属于表演权的内容,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对他人作品的表演活动,是邻里权的内容。
对于影视作品的有声读物,录音创作者需要者需要得到电影和电视作品的所有者,即制片人的同意。笔者认为,在音频网站上播放影视作品的原声录音带是实现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另一种方式,与授权视频平台播放相同。影视剧制作人和音频服务商可以签订授权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对于改编自小说的电影和电视剧,音频网站上有两种音频方式。一种是可以直接阅读小说内容,产生原声小说音频,另一种是电影和电视剧的原声音频。未来,两种内容相同的音频方法之间可能存在竞争关系,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的内容,这需要在授权时明确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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